市民買拍賣房5年依舊難入住 法院執(zhí)行遇舊主阻撓
2010 年,新客家人劉鳳英買了一套法院拍賣的房子,本以為可以在河源安居,誰知到了2015 年,她還沒有收到房子。劉鳳英說,這5年她平均每周都要去法院兩次,但房子的事一直都沒有實質性的進展。
對此,源城區(qū)人民法院表示,房子是劉鳳英拍得,歸屬明確,但是法院在強制執(zhí)行中遇到了一些不可抗的因素。法院將本著人性化的原則處理案件,調整強制執(zhí)行方案,維護當事人的合法利益,盡快讓劉鳳英住上新房。
18萬買一套拍賣房
劉鳳英一家現(xiàn)在在市區(qū)旺源路租了一個不大的房子居住,老公癱瘓在床,她的身體也不好,患有肝硬化,一家便靠兒子工作養(yǎng)活全家。據劉鳳英介紹,她的老家在河南周口,早年來河源謀生。2010 年7 月,她在報紙上看到源城區(qū)人民法院拍賣石坪路一棟小樓房,這棟樓房有兩層,上面可以居住,底層還可以做點小生意。當時劉鳳英覺得很適合自家居住,與老公商量后決定買下來,于是向親戚借了錢以18.3 萬元拍得該棟小樓房。
“有了房子就感覺自己不是外地人了,就有了歸屬感。雖然為了買房欠債很多,但最起碼有奔頭了。”劉鳳英說。但令她沒有想到的是,自己通過正當途徑購買的房卻遲遲未能入住,導致一家三口至今仍擠在狹窄的出租房里。
5年遲遲無法入住
劉鳳英拿出源城區(qū)人民法院的判決書給記者看,上面寫明,劉鳳英于2010 年7 月 18日通過法院競拍在市區(qū)石坪路買到一棟兩層小樓房,競拍10天后就可以交房。
劉鳳英說,拿到判決書一家人都很高興,終于有了屬于自己的房子了?墒 10 天之后,法院卻讓她再等等,一時交不了房。
這所房子原是李某華夫妻的共同財產,他們離婚后法院拍賣獲得18 萬多的財產,兩人各得一部分,女方拿走了屬于自己的那部分,男方卻始終沒有來拿,而且一直杳無音訊。男方70 多歲的父母住在里面。劉鳳英去收房,男方的父母總說自己不知道兒子賣房的事,房子是自己蓋的,別人沒有權利買賣。
一直這樣拖著,直到2011 年,劉鳳英著實沒有辦法,向區(qū)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法院執(zhí)行權利收回房子。法院執(zhí)行局也去李家了解,每次去老人總是以死相逼,執(zhí)行局無法強制執(zhí)行,于是給出了一個解決方案。通過評估公司評估,法院每月從拍房所得款中拿出600 多元給劉鳳英,當作房租,同時法院執(zhí)行局也在同步解決問題收回房子。
但這一等就是4 年。“我媽每周平均要去法院兩次,一天在家的時間也沒有在法院的長。”劉鳳英的兒子說。
法院執(zhí)行時遇困難
對此,源城區(qū)人民法院執(zhí)行局的相關負責人表示,這房子是劉鳳英拍得,法院也確實在判決書上明確表明了房子的歸屬,但是法院在強制執(zhí)行中遇到了一些不可抗的因素。
執(zhí)行局相關負責人說,李某華的父母都70 多歲了,每次法院的人一去到他家里,老人家就采取偏激手段,他們也不敢采取強制手段。該負責人還說,他們也嘗試給老人租房子住,但對方堅決不同意,法院也不能硬來。
此后,記者來到劉鳳英競拍的位于石坪路的兩層小樓房,現(xiàn)在房子里住著李某華父母,兩位老人堅稱房子是他們一手建起來的,不知道有法院拍賣這回事。
法院方面回應,房子房產證寫的是他們的兒子李某華的名字,老人不會不知道,F(xiàn)在法院執(zhí)行局制訂了新的方案,與街道社區(qū)居委會配合,找到老人的其他孩子,商量老人贍養(yǎng)問題,同時找尋李某華的下落,盡快讓劉鳳英一家住上自己的房子。該負責人介紹,法院強制執(zhí)行環(huán)節(jié)會遇到很多很棘手的案子,執(zhí)行局也會本著人性化的原則處理案件,力圖保證當事各方的利益。
本報記者 楊建芳 文/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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