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金調委積極開拓,實現(xiàn)“仲前調解+司法確認” 仲調對接新模式解難題
本報訊 記者 劉奇峰 通訊員 朱風霖 近日,河源市金融消費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以下簡稱河源金調委)收到某商業(yè)銀行一筆調解申請,希望河源金調委運用“訴前調解+司法確認”的模式解決一起擬申請仲裁的金融借款合同糾紛案件。
據悉,此前河源金調委主要處理法院轉來的訴前調解案件,這是第一次處理擬仲裁案件中的調解工作。為此,河源金調委積極開拓創(chuàng)新,認真分析案情,理清雙方當事人權利、責任、義務關系,并結合案件情況,與源城區(qū)人民法院溝通對接,探索出一套具有示范意義的仲前調解模式。雙方當事人通過簽署補充協(xié)議等資料,即可把合同約定的金融借款合同糾紛擬仲裁案件交由河源金調委調解,實現(xiàn)“仲前調解+司法確認”。
調解當日,河源金調委向雙方當事人介紹了仲前調解新模式,指導他們完成補充協(xié)議等資料簽訂,根據雙方當事人達成的意見制作了調解協(xié)議書及司法確認申請書,1天內圓滿完成了該案的調解工作。
近年來,河源金調委在人民銀行河源市中心支行指導下,通過構建金融糾紛多元化解機制,充分發(fā)揮司法確認零收費、高效率、耗時短的優(yōu)勢,賦予非訴調解法律效力,讓當事人吃上“定心丸”,化解“揪心事”,既減少了訴訟成本,又保障了協(xié)議的有效執(zhí)行。
接下來,河源金調委將繼續(xù)加強與法院及當?shù)刂俨梦臏贤?lián)系,推進金融糾紛多元化解工作走深走實,為當事人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金融糾紛解決渠道,進一步優(yōu)化金融生態(tài)環(huán)境,助力河源經濟社會高質量發(fā)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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